【簡介:】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國際貨物運輸中航空保險論文5000字》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本文目錄一覽:
1、國際物流主要運輸方式
2、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際運輸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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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國際貨物運輸中航空保險論文5000字》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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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國際物流主要運輸方式
- 2、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際運輸規(guī)則
- 3、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中,直接使用指定商品運價需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 4、國際海運有幾種運輸方式,具體是什么?
- 5、國際貿易貨物運輸方式
國際物流主要運輸方式
國際物流主要運輸方式
海鐵聯運是國際物流主要運輸方式海鐵聯運是指進出口貨物由鐵路運輸經由沿海海港與船舶運輸相連、只需“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就可以完成整個運輸過程的一種運輸方式,也是鐵水聯運的一種特殊形式。
海鐵聯運已經有超過50年的歷史,成熟國際港口中海鐵聯運的比例往往占20%至40%,如荷蘭鹿特丹港港內就有直接通入碼頭的鐵路集裝箱編組中心(RSC),便利的鐵水聯運銜接使得海鐵聯運在吞吐總量的比例超過了20%。
發(fā)達國家之所以選取海鐵聯運方式,是因為海洋運輸與鐵路運輸都擁有大宗貨物運輸低成本、大運量的優(yōu)點,銜接便利且總成本更低,在600公里以上運距中與公水聯運成本優(yōu)勢明顯,一般情況下可以比公水聯運節(jié)約30%,另外還可以大規(guī)模降低環(huán)境等外部成本。
然而,盡管海鐵聯運優(yōu)勢突出,但我國的集裝箱海鐵聯運發(fā)展卻相對滯后,集裝箱海鐵聯運的數量僅占全國港口吞吐量的1.5%左右。以大連為例,大連港2015年以34.9萬TEU(國際標準箱單位)在全國海鐵聯運中排名第一,但與其930.1萬TEU的集裝箱總吞吐量比較,僅占3.75%。
實際上,鐵路在集裝箱運輸的發(fā)展相對滯后,雖然適箱貨物超過了10%,但真正裝箱納入集裝箱運輸的僅占2-3%左右,在鐵路貨運量所占的比重份額比較低,而鐵路集裝箱周轉量占鐵路貨運總周轉量的比重也不超過5%。
在國務院發(fā)布的《物流業(yè)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2014-2020)》中,第一項重點工程就是多式聯運工程。其中,海鐵聯運是最有效率的物流組織方式。相比公水聯運,僅從成本考慮,一般情況下海鐵聯運就能比公水聯運節(jié)約30%左右。特別是在國家“一帶一路”戰(zhàn)略下的.“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中,一方面是以外向型出口加工經濟為主導,另一方面是希望通過海上運輸渠道增強中國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貿易互通,由此中國與其他國家經濟的互補與交流的主動性意愿更加迫切,因而對基于海運的國際物流需求更大。
目前,中國企業(yè)走出去不僅僅只是意愿而是已成現實,但連接海外與國內的產業(yè)鏈則需要更為堅實的海上物流通道。企業(yè)從傳統的生產環(huán)節(jié)和銷售環(huán)節(jié)獲取利潤的空間越來越小,流通環(huán)節(jié)開始成為利潤的主要源泉,多式聯運尤其是集裝箱多式聯運因其在時間、成本和效率等標準方面的突出優(yōu)勢,成為最先進、最高效、最系統也是最重要的運輸組織方式,而海鐵聯運是其中的主要環(huán)節(jié)。
但在海鐵聯運的實際操作中存在幾個現實問題:一是運輸組織中各利益主體的博弈嚴重,鐵路部門、港口、船公司、貨代等缺乏利益共同體,難以共贏;二是鐵路線與港口碼頭硬件銜接缺乏系統性設計,以鐵路集裝箱為主體的港口集疏運體系不足,往往需要公路進行二次倒裝增加費用而降低了效率;三是以海運為主的國際物流信息平臺與鐵路的TMIS信息平臺自成體系,共享不足,且接口也缺乏標準,難以實現“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等海鐵聯運的核心價值;四是公水聯運中往往是企業(yè)自備箱,既無法在鐵路上使用,也難以在長距離鐵路路網上及時收回;五是海運中的集裝箱單箱配重平衡很少受限制,但鐵路運輸中對集裝箱自身的單箱配重均衡限制嚴格;六是中歐國際海鐵聯運中雙向物流負荷不平衡,難以實現重去重回,降低了盈利空間。
在鐵路改革后,鐵路與海運銜接的通道建設加快。因此,未來希望也應從六個方面入手,首先是鐵路與港口、貨代等建立戰(zhàn)略合作乃至具體運營的合資股份企業(yè),構建利益共同體;其次是加強口岸物流建設,加強集疏運體系特別是鐵路集裝箱編組站的建設,鐵路線進到港區(qū),實現快捷集疏運,推進“港站一體化”,實現鐵路貨運站與港口碼頭無縫銜接;第三從物聯網和信息工程著手,構建統一共享的多式聯運信息平臺,保證大數據的系統性和一致性,并建立口岸物流聯檢聯動機制,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第四從鐵路入手,率先推進適箱貨源入箱,并根據市場需求構建自備箱的自循環(huán)運營系統;第五是將集裝箱單箱配重平衡標準一體化,實現鐵、水、公、空等標準的無縫銜接;第六是積極推進服務于全球貿易和營銷網絡、跨境電子商務的物流支撐體系,支持優(yōu)勢物流企業(yè)加強聯合,構建國際物流服務網絡,實現物流網絡中全負荷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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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際運輸規(guī)則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貨物國際航空運輸的管理,保護承運人、托運人和收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國際航空運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九章公共航空運輸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則。第二條 本規(guī)則適用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yè)(以下稱承運人)使用民用航空器運送貨物而收取報酬的國際航空運輸,也適用于承運人使用民用航空器辦理免費的貨物國際航空運輸。第三條 本規(guī)則下列用語,除具體條款中另有規(guī)定外,含義如下:
(一)“公約”,是根據合同規(guī)定適用于該項運輸的1929年10月12日在華沙簽訂的《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guī)則的公約》和《修改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日在華沙簽訂的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guī)則的公約的議定書》。
(二)“承運人”,是指包括發(fā)行航空貨運單的承運人和運輸貨物、約定運輸貨物或者約定提供與此航空運輸有關的任何其他服務的所有承運人。
(三)“代理人”,是指經承運人授權,代理承運人從事與貨物運輸有關活動的任何人,但本規(guī)則中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四)“托運人”,是指與承運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其名稱出現在航空貨運單托運人欄內的人。
(五)“收貨人”,是指承運人將貨物交給航空貨運單收貨人欄內所載明的人。
(六)“航空貨運單”,是航空貨物運輸合同訂立和運輸條件以及承運人接受貨物的初步證據。
(七)“貨物”,是指除郵件或者憑“客票及行李票”運輸的行李外,已由或者將由民用航空運輸的物品,包括憑航空貨運單運輸的行李。第四條 承運人辦理貨物國際航空運輸,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運輸過程中有關國家的法律和規(guī)定。第五條 貨物由包機運輸的,應當由包機人與承運人簽訂包機合同,并在包機合同中列明適用的運價及其條件;未列明的,應當明確所適用于該包機合同的有關條件。第二章 貨物托運第六條 托運人托運貨物,應當遵守出發(fā)地、經停地和目的地國家的法律和規(guī)定。第七條 托運人托運貨物,應當填寫或者由他人代為填寫航空貨運單(以下簡稱貨運單)正本一式三份,連同貨物交給承運人。運費和其他費用已經確定的,應當由承運人填入貨運單。
貨運單第一份注明“交承運人”,由托運人簽字、蓋章;第二份注明“交收貨人”,由托運人和承運人簽字、蓋章;第三份由承運人在接受貨物后簽字、蓋章,交給托運人。
承運人根據托運人的請求填寫貨運單的,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應當視為代托運人填寫。
托運的貨物超過一個包裝件的,承運人可以要求托運人分別填寫貨運單。第八條 托運人在貨運單上填寫的內容有錯誤或者有遺漏的,經托運人授權,承運人可以予以更正或者補充,但不承擔義務。第九條 貨運單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填寫的地點和日期;
(二)出發(fā)地點和目的地點;
(三)出發(fā)地點和目的地點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而在境外有一個或者數個約定的經停地點的,至少注明一個經停地點;
(四)托運人的名稱和地址;
(五)第一承運人的名稱和地址;
(六)收貨人的名稱和地址;
(七)貨物的性質;
(八)包裝件數、包裝方式、特殊標志或者號數;
(九)貨物的重量、數量、體積或者尺寸;
(十)貨物和包裝的外表情況;
(十一)運費,如經議定,付費日期和地點及付費人;
(十二)提取貨物時支付貨款的,應當注明貨物的價格和必要時應付的費用金額;
(十三)需要聲明貨物在目的地點交付時的利益的,應當注明聲明價值金額;
(十四)貨運單的份數;
(十五)隨貨運單交給承運人的文件;
(十六)如經議定,應當注明完成貨物運輸的時間和概要說明經過的路線;
(十七)貨物運輸的最終目的地點、出發(fā)地點或者約定的經停地點之一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所適用的國際航空運輸公約的規(guī)定,應當在貨運單上聲明此項運輸適用該公約的,貨運單上應當載有該項聲明。第十條 托運人應當對貨運單上所填關于貨物的說明和聲明的正確性負責。因貨運單上所填的說明和聲明不符合規(guī)定、不正確或者不完全,給承運人或者承運人對之負責的其他人造成損失的,托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中,直接使用指定商品運價需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1)運輸始發(fā)地至目的地之間有公布的指定商品運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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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托運人所交運的貨物,其品名與有關指定商品運價的貨物品名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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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貨物的計費重量滿足指定商品運價使用時的最低重量要求。
國際海運有幾種運輸方式,具體是什么?
班輪運輸 (liner transport)
船舶沿固定的航線,經固定的港口,按事先公布的固定船期運輸貨物,按事先公布的費率收取運費的船舶運輸方式。貨物由承運人負責配載裝卸,運價中已經包含貨物的裝卸費用,承運人和托運人雙方不計滯期費和速遣費。由于定時、定線、定港、定價,所以班輪運輸的不確定性相對小。為了保證船期,班輪的船舶一般設備齊全,船況較好。在班輪??康拇a頭都有班輪公司自己的專用碼頭,貨運質量有保證。貨物一般為小額貿易貨物,現在多為集裝箱作為運輸單元,提單是主要的運輸單證。
租船運輸 (shipping by chartering)
租船運輸又稱不定期船運輸,沒有預定的船期表、航線、港口,船舶按租船人和船東雙方簽訂的租船合同規(guī)定的條款完成運輸服務。根據協議,船東將船舶出租給租船人使用,完成特定的貨運任務,并按商定運價收取運費。采用租船運輸的貨物主要是低價值的大宗貨物,例如煤炭、礦砂、糧食、化肥、水泥、木材、石油等。一般都是整船裝運,運量大,租船運輸的運量占全部海上貨運量的80%左右。運價比較低,并且運價隨市場行情的變化波動。租船方式主要有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種:
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航次租船又稱為定程租船,是以航程為基礎的租船方式。在這種租船方式下,船方必須按租船合同規(guī)定的航程完成貨物運輸服務,并負責船舶的經營管理以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開支費用,租船人按約定支付運費。航次租船的合同中規(guī)定裝卸期限或裝卸率,并計算滯期和速遣費。航次租船又可以分為單程租船、往返租船、連續(xù)航次租船、航次期租船、包運合同租船幾種:
單程租船(single voyage charter)
單程租船也稱為單航次租船,即所租船舶只裝運一個航次,航程終了時租船合同即告終止。運費按租船市場行情由雙方議定,其計算方法一般是按運費率乘以裝貨或卸貨數量或按照整船包干運費計算。
往返租船(round trip charter)
往返租船也稱為來回航次租船,即租船合同規(guī)定在完成一個航次任務后接著再裝運一個回程貨載,有時按來回貨物不同分別計算運費。
連續(xù)航次租船(consecutive trip charter)
即在同樣的航線上連續(xù)裝運幾個航次。往往貨運量較大,一個航次運不完的時候,可以采用這樣的租船方式,這種情況下,平均航次船舶租金要比單航次租金低。
航次期租船(trip charter on time basis)
航次期租船也稱為期租航次租船,船舶的租賃采用航次租船方式,但租金以航次所需的時間(天)為計算標準。這種租船方式不計滯期、速遣費用,船方不負責貨物運輸的經營管理。
包運合同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船東在約定的期限內,派若干條船,按照同樣的租船條件,將一大批貨物由一個港口運到另一個港口,航程次數不作具體規(guī)定,合同針對待運的貨物。這種租船方式可以減輕租船壓力,對船東來說,營運上比較靈活,可以用自有船舶來承運,也可以再租用其它的船舶來完成規(guī)定的貨運任務;可以用一條船多次往返運輸,也可以用幾條船同時運輸。包運合同運輸的貨物通常是大宗低價值散貨。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定期租船簡稱期租,是指以租賃期限為基礎的租船方式。在租期內,租船人按約定支付租金以取得船舶的使用權,同時負責船舶的調度和經營管理。期租租金一般規(guī)定以船舶的每載重噸每月若干金額計算。租期可以長可以短,短時幾個月,長則可以達到5年以上,甚至直到船舶報廢為止。期租的對象是整船,不規(guī)定船舶的航線和掛靠港口,只規(guī)定航行區(qū)域范圍,因此租船人可以根據貨運需要選擇航線、掛靠港口,便于船舶的使用和營運。期租對船舶裝運的貨物也不作具體規(guī)定,可以選裝任何適運的貨物;租船人有船舶調度權并負責船舶的營運,支付船用燃料、各項港口費用、捐稅、貨物裝卸等費用。不規(guī)定滯期速譴條款。
光船租船(bare boat charter)
光船租船也是一種期租船,不同的是船東不提供船員,只把一條空船交給租方使用,由租方自行配備船員,負責船舶的經營管理和航行各項事宜。對船東來說,一般不放心把船交給租船人支配;對租船方來說,雇傭和管理船員工作很復雜,租船人也很少采用這種方式。因此,光船租船形式在租船市場上很少采用。
國際貿易貨物運輸方式
國際貿易貨物運輸方式
在國際貿易貨物運輸中,涉及的運輸方式有很多,其中包括海洋運輸、鐵路運輸、航空運輸、河流運輸、郵政運輸、公路運輸、管道運輸、大陸橋運輸以及各種方式組合的國際多式聯運等。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國際貿易貨物運輸方式,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一.運輸方式
在國際貿易貨物運輸中,涉及的運輸方式有很多,其中包括海洋運輸、鐵路運輸、航空運輸、河流運輸、郵政運輸、公路運輸、管道運輸、大陸橋運輸以及各種方式組合的國際多式聯運等。下面介紹幾個實務中常見的運輸方式:
海洋運輸(ocean transport)
在國際貨物運輸中,運用最廣泛的就是海運。
目前,海運量在國際貨物運輸總量中占80%以上,之所以被廣泛采用,是因為有以下明顯優(yōu)勢:
a.通過能力大。海運可以利用四通八達的天然航道,不像火車、汽車受軌道和道路的限制,故其通過能力大。
b.運量大。海運船舶的運輸能力,遠遠大于鐵路運輸車輛,如一艘萬噸船舶的載重量一般相當于250~300個車皮的載重量。
c.運費低。按照規(guī)模經濟的觀點,因為運輸量大,航程元,分攤于每貨運噸的運輸成本就少,因此運價相對低廉。
海運雖有上述優(yōu)點,但也存在不足之處,例如,海運受氣候和自然條件的影響較大,航期不易準確,而且風險較大,運輸速度也相對較低。
鐵路運輸(rail transport)
鐵路運輸是僅此于海運的主要運輸方式,海運的進出口貨物,也大多是靠鐵路運輸進行貨物的集中和分散的。
鐵路運輸有很多優(yōu)點,一般不受氣候條件影響,可保障全年的正常運輸,而且運量較大速度較快,有高度的連續(xù)性,轉運過程中可能遭風險較小。辦理鐵路貨運手續(xù)比海運簡單,而且發(fā)貨人和收貨人可以在就近的始發(fā)站(轉運站)和目的站辦理托運和提貨手續(xù)。
航空運輸(air transport)
航空運輸是一種現代化的運輸方式,它與海運、鐵路運輸相比,具有運輸速度快、貨運質量高、且不受地面條件的限值等優(yōu)點。因此,它最適宜運送急需物質、鮮活商品、精密儀器和貴重物品。
公路運輸(road transportation)
公路運輸是一種現代化運輸方式,它不僅可以直接運進或運出對外貿易貨物,而且也是車站、港口和機場集散進出口貨物的重要手段
內河運輸(inlandwater transportation)
內河運輸是水上運輸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連接內陸腹地與沿海地區(qū)的紐帶,在運輸和集散進出口貨物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郵包運輸(parcelpost transport)
郵包運輸是一種較簡便的運輸方式。各國郵政部門之間訂有協定和合約,通過這些協定和合約,各國的郵件包裹可以相傳遞,從而形成國際郵包運輸網。由于國際郵包運輸具有國際多式聯運和“門到門”運輸的性質,加之手續(xù)簡單費用不高,故其成為國際貿易中普遍采用的運輸方式之一。
集裝箱運輸(container transport)
集裝箱運輸是以集裝箱作為運輸單位自動化貨物運輸的一種現代化的先進的運輸方式,它可適用于海洋運輸、鐵路運輸及國際多式聯運等。
國際多式聯運
國際多式聯運是在集裝箱運輸的基礎上產生和發(fā)展起來的一種綜合性的連貫運輸方式,它一般是以集裝箱為媒介,把海、陸、空各種傳統的單一的運輸方式有機地結合起來,組成一種國際間的連貫運輸
二.進出口合同中的裝運條款
在洽商交易時,買賣雙方必須就交貨時間、貨運地、目的地、能否分批裝運、轉船、轉運等問題商妥,訂立在合同中。裝運條款與合同性質及運輸方式有密切關系。
明確合理地規(guī)定裝運條款,是保證進出口合同順利履行的重要條件。
我國的進出口合同大部分是FOB、CIF、CFR合同(貿易術語),而且大部分貨物是通過海運,按照國際貿易慣例解釋,在上述條件下,賣方只要裝有合同規(guī)定的貨物在裝運港履行交貨手續(xù),取得清潔的'裝船單據,并將其交全買方或起代理人,即算完成交貨義務。因此,上述合同的裝運條款應包括:裝運時間、裝運港、目的地、是否允許分批裝運與轉船、裝運通知、滯期、速遣條款等內容。
裝運時間(time of shipment)
裝運時間,又稱裝運期,是買賣合同的主要條件,如違反這一條件,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并要求賣主賠償其損失。
裝運港和目的港(port of shipment port of destination)
裝運港是指貨物起始裝運的港口。目的港是指最終卸貨的港口。
分批裝運和轉船(partial shipment)
分批裝運是指一比成交的貨物,分若干批裝運。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規(guī)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裝運貨物,即使提單表示不同的裝船日期及(或)不同裝貨港口,也不做分批裝運論處。在大宗貨物交易中,買賣雙方根據交貨數量、運輸條件和市場銷價需要等因素,可在合同中規(guī)定分批裝運條款。
裝運通知(shippong advice)
裝運通知是在采用租船運輸大宗進出口貨物的情況下,在合同中加以約定的條款,規(guī)定這個條款的目的在于明確買賣雙方責任,促使買賣雙方互相合作,共同做好串貨銜接工作。
裝卸時間、裝卸率和滯期、速遣條款(lay time demurrage despatch money)
裝卸時間是指允許完成裝卸任務所約定的時間,一般以天數或小時數來表示。
裝卸率是每日裝卸貨物的數量,一般按照正常的裝卸速度,掌握實事求是的原則。裝卸率的高低,關系到完成裝卸任務的時間和運費水平,裝卸率規(guī)定過高或過低都不合適。規(guī)定過高,完不成裝卸任務,要承擔滯期費的損失;反之規(guī)定過低,雖能提前完成裝卸任務,可得到船方的速遣費,但船方會因裝卸率低,船舶在地時間長而增加運費,致使租船人得不償失。
滯期費和速遣費
如果在約定的允許裝卸時間內未能將貨物裝卸完,致使船舶在港內停泊時間延長,給船方造成經濟損失,則延遲期間的損失,應按照約定每天若干金額補償給船方,這項補償金叫滯期費。反之,如按照約定的裝卸時間和裝卸率提前完成裝卸任務。使船方節(jié)省了船舶在港的 費用開支,船方將其獲取的利益的一部分給租船人作為獎勵,叫速遣費。按慣例,速遣費一般是滯期費的一半。滯期費和速遣費通常約定為每天若干金額,不足一天按比例計算。
三、運輸單據
運輸單據是承運人收到承運貨物簽發(fā)給出口商的證明文件,它是交接貨物、處理索賠與理賠以及向銀行結算貨款或進行議付的重要單據
在國際貨物運輸中,運輸單據的種類很多,其中包括海運提單、鐵路運單、承運貨物收據、航空運單和郵包收據等,現將主要運輸單據簡述如下:
海運提單(bill of lading,B/L)
海運提單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運的貨物時簽發(fā)給托運人的貨物收據,也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運輸契約的證明,法律上它具有物權證書的效用。收貨人在目的港提取貨物時,必須提交正本提單。
鐵路運輸單據
鐵路運輸可分為國際鐵路聯運和國內鐵路運輸兩種方式,前者使用國際鐵路聯運運單,后者使用國內鐵路運單。通過鐵路對港、澳出口的貨物,由于國內鐵路運單不能作為對外結匯的憑證,故使用承運貨物。
收據這種特定性質和格式的單據。
航空運單(airway bill)
航空運單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簽訂的運輸契約,也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fā)的貨物收據。航空運單還可作為核收運費的依據和海關查驗放行的基本單據。但航空運單不是代表航空公司的提貨通知單。在航空運單的收貨人欄內,必須詳細填寫收貨人的全稱和地址,而不能做成指示性抬頭。
郵包收據(prcelpost receipt)
郵包收據是郵包運輸的主要單據,它既是郵局收到寄件人的郵包后所簽發(fā)的憑證,也是收件人憑以提取郵件的憑證,當郵包發(fā)生損壞或丟失時,它還可以作為索賠和理賠的依據。但郵包收據不是物權憑證。
多式聯運單據(combined transport documents,C.T.D.)
多式聯運單據是在多種運輸情況下所使用的一種運輸單據。這種運輸單據雖與海運中的聯運提單有相似之處,但其性質都與聯運提單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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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際貨物運輸中航空保險論文5000字》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