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使用檢疫、檢驗儀器、工具解剖動物或通過感官,對動物及其產品進行鑒別、檢查;
識別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
對病害動物及其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
檢疫制度始行于15世紀時意
使用檢疫、檢驗儀器、工具解剖動物或通過感官,對動物及其產品進行鑒別、檢查;
識別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
對病害動物及其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
檢疫制度始行于15世紀時意大利的威尼斯港,被試用于防止鼠疫。17世紀末,歐洲各主要港口均設立了檢疫機構,檢疫對象也由人擴大到動物和植物。1857年,在巴黎召開的首次國際衛(wèi)生會議對檢疫程序標準化作了初步討論。20世紀以來,獸醫(yī)學、醫(yī)藥和公共衛(wèi)生學等有關學科日益發(fā)展,交通和貿易日趨發(fā)達,動物檢疫的內容和方法也更臻完善。
實施檢疫的動物包括各種家畜、家禽、皮毛獸、實驗動物、野生動物和蜜蜂、魚苗、魚種等;動物產品包括生皮張、生毛類、生肉、種蛋、魚粉、獸骨、蹄角等;運載工具包括運輸動物及其產品的車船、飛機、包裝、鋪墊材料、飼養(yǎng)工具和飼料等。